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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心”教育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ydlz 发布时间:2010/03/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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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

盐都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心”教育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教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实现全面小康和“双新”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特制定本意见。

一、廉政谈心的目的

实行廉政谈心制度,是对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关心、保护干部的有效形式。通过正常或随时的提醒,告诫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时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二、廉政谈心的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廉政谈心的对象为全区在职科级干部。

三、廉政谈心的类型

廉政谈心分为定期谈心和适时谈心两种:

定期谈心。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7月份。镇(区、街道)、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由区纪委书记或委托区纪委副书记主谈;班子副职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谈。以个别谈心的方式为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集体谈心。

适时谈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时进行谈心:人民来信反映该班子或班子成员问题,经查尚未构成违纪的;班子成员违法违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中被曝光的;单位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有重大资金管理项目的;其它需要进行谈心教育的。党政正职由区纪委书记或委托区纪委副书记谈;副职的由区纪委分管书记或分管常委谈。以个别谈心方式进行。

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一个月内进行谈心教育。以集体谈心方式进行。

四、廉政谈心的内容

根据谈心类型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紧紧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这一主题,有针对性地宣传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和对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的,讲清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阐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以及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纠正问题的具体意见。

五、廉政谈心的实施

廉政谈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与人为善、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的方式进行。廉政谈心人员不少于两人。确定一人为主谈,由区纪委宣教室派人记录。参与谈心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廉政谈心前,区纪委宣教室将谈心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心对象。廉政谈心时,要求谈心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允许谈心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心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廉政谈心后,新任职的谈心对象签定《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诫勉、警示谈心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区纪委。

六、廉政谈心的结果运用

每次廉政谈心后,区纪委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谈心工作制度。新任职谈心对象签定的《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其他对象的谈心记录存入被谈心人的《廉政档案》。各镇(区、街道)、区直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廉政谈心的实施意见,区纪委加强对基层开展廉政谈心教育工作的督导。各镇(区、街道)、区直单位的廉政谈心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奖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1315

主题词:“廉政谈心” 实施意见             

发:各镇(区、街道)、区直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委办公室     2010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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