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都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5/11/21
点击数: 次
各镇党委,新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区委党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盐都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根据区委党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盐都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党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0月12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0月12日
盐都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提高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盐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根据《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党务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各级党组织全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开展党务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有效途径;是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和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强化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对推行党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这项工作。
二、实施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1、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派员参加区委召开的全区党务公开工作会议;
2、召开党委(党组)会传达区会精神,统一思想,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3、组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表;
4、分级召开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大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区会精神,组织学习相关指导文件材料,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5、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㈡、制定方案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
1、按照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并以党委(党组)文件印发实施。
2、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党务公开项目、内容、程序、形式、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和第一期党务公开的内容,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3、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一览表”和第一期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初审;
4、将“一览表”和第一期党务公开的内容报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公开办”)审核。
㈢、方案实施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1、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如公开栏、便民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党务公开网站、公开热线电话等);
2、严格按照区委“公开办”的要求,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制作公示;
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信箱和监督联系电话,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等;
4、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㈣、完善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1、组织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群众代表观摩、座谈,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
2、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开展专项评议,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3、在区委“公开办”的统一组织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观摩、座谈、交流和研讨,相互学习借鉴;
4、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提高。
㈤、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
1、制定下发党务公开工作检查验收标准;
2、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
3、区委“公开办”组织检查验收;
4、将检查验收情况分别向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汇报。
按照正常每季度一期的要求,本阶段结束后即做好第二期公开的准备。
三、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党员群众关注度高的创新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公开办’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纪委监督检查,党员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基层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由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指导实施。
区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及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农工办、区政府办、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主要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党务公开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四、有关事项
1、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并长期坚持。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与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在人员、经费、设施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该项工作正常运行。
2、区委“公开办”应加强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区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并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的公开以及对基层党组织相关内容公开的检查指导。区委宣传部要结合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公开的相关工作。
3、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公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的要求,既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又按职能分工,负责抓好所对应的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要通过认真推行党务公开,带动其它公开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面提高各项公开工作水平。
4、党务公开要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进行评议,听取意见,落实整改,把党员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党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5、党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完善的监督保障制度,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侵害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开展党务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有效途径;是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和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强化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对推行党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这项工作。
二、实施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1、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派员参加区委召开的全区党务公开工作会议;
2、召开党委(党组)会传达区会精神,统一思想,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3、组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表;
4、分级召开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大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区会精神,组织学习相关指导文件材料,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5、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㈡、制定方案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
1、按照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并以党委(党组)文件印发实施。
2、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党务公开项目、内容、程序、形式、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和第一期党务公开的内容,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3、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一览表”和第一期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初审;
4、将“一览表”和第一期党务公开的内容报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公开办”)审核。
㈢、方案实施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1、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如公开栏、便民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党务公开网站、公开热线电话等);
2、严格按照区委“公开办”的要求,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制作公示;
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信箱和监督联系电话,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等;
4、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㈣、完善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1、组织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群众代表观摩、座谈,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
2、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开展专项评议,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3、在区委“公开办”的统一组织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观摩、座谈、交流和研讨,相互学习借鉴;
4、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提高。
㈤、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
1、制定下发党务公开工作检查验收标准;
2、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
3、区委“公开办”组织检查验收;
4、将检查验收情况分别向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汇报。
按照正常每季度一期的要求,本阶段结束后即做好第二期公开的准备。
三、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党员群众关注度高的创新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公开办’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纪委监督检查,党员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基层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由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指导实施。
区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及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农工办、区政府办、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主要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党务公开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四、有关事项
1、要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并长期坚持。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与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在人员、经费、设施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该项工作正常运行。
2、区委“公开办”应加强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区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并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的公开以及对基层党组织相关内容公开的检查指导。区委宣传部要结合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公开的相关工作。
3、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公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的要求,既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又按职能分工,负责抓好所对应的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要通过认真推行党务公开,带动其它公开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面提高各项公开工作水平。
4、党务公开要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进行评议,听取意见,落实整改,把党员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党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5、党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完善的监督保障制度,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侵害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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