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电部门认真办理投诉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0/27
点击数: 次
盐城市利民化工厂向区优化办反映因与龙冈供电所发生用电结算矛盾,申请复用变压器办理不及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问题。
区供电局在接到优化办的转办函后,立即派员调查。经查,2002年11月盐城市利民化工厂接电投运一台250KVA变压器,接线后龙冈镇龙西线线损由正常的6%上升至12%,供电所抄表人员为保证线损在6%的考核指标内,从2002年12月至2004年2月,擅自多收利民化工厂16.27万元的电费。供电部门调查后发现由于安装人员在安装该变压器时,由三相线错接成二相线,造成线损增大,供电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作了严肃处理,并迅速退还多收利民化工厂16.27万元的电费,同时提请区经贸委对利民化工厂少接一线实际用电进行核定,确认化工厂应补交电费14.23万元,该厂也予以认可,但一直未实际结算。今年夏,该厂250KVA变压器报停。8月31日,该厂提出申请复用,龙冈供电所要求结清补交电费才能办理复用,一个多月问题得不到解决。9月底,区供电公司在区优化办、创业办的协调下,要求双方从解决矛盾的角度出发,互惠互利,最后双方商定利民化工厂支付10万元的电费,龙冈供电所当日办理了复用变压器手续。
一个多月一直困扰企业的难题得到了最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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