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经济发展的环境竞争力,推动全区上下聚焦发展、加快发展、服务发展,保证“十一五”规划和“两个率先”目标顺利实现,区委、区政府决定,用半年时间,对全区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区发展环境竞争力为核心,创新思路,标本兼治,动真碰硬,集中整治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提高全社会优化环境意识和政府部门服务水平,实现党政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有显著转变;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文明服务水平有显著提高;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全区的投资和发展环境有显著改善,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重点及措施
1、整顿机关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增强“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盐都形象”的大局意识。大力提升机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效能监察,着力查处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权力寻租等行为。在机关推行行政问责制,对行政过错行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考核力度,促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2、整治“三乱”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都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要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对各类检查进行扎口管理。要向社会公示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收费登记卡“两证一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实行低限收费。要认真执行行政处罚备案制,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书面报送备案,由区政府法制办对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处罚额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执行,对首次或轻微违规实行免予处罚。坚决解决一些部门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明脱暗不脱,通过中介机构向企业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以及服务质量差、乱收费等问题。
3、整治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征地拆迁按规定补偿到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干部和重点项目、企业周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在全区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企业周边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备的责任体系。各镇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强装强卸、阻挠施工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尽快解决。各单位、各部门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周边环境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对可能出现的阻工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主动化解矛盾,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形成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影响环境的案件,及时行动,迅速处置。
4、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坚决落实“许可项目基本进中心,工业审批项目、涉及并联审批项目一律进中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中心的项目办理集中度。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公示审批项目目录、收费标准及要求。在部门内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杜绝“两头跑”。认真落实项目审批服务承诺制,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一定时限办结。重大项目、急办事项,实行特事特办。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学习动员阶段(7月下旬至8月底)。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区委工作会议关于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精神,在全区上下大造舆论,形成浓烈的整治发展环境氛围,使大家了解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增强参与和搞好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举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培训班,实行机关全员培训。通报一批有影响的强装强卸、敲诈勒索、阻挠施工的典型案例,公开处理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学习市、区领导有关讲话。组织对照、讨论,制订服务承诺,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开展“要我服务还是我要服务”、“与己无关还是息息相关”、“为谁服务和服务为谁”的大讨论,在大讨论中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增强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2、自查整改阶段(9月份)。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按照“只谈问题,不谈成绩;既摆现象,更挖根源”的总体要求,不遮掩、不怕丑、不怕痛,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领导带头自查、干部自我检查、单位内部互查,认真查找在本部门、本单位和每个人身上的具体表现,明确整改的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查找问题,组织自查自纠:一查政策落实到位不到位,看是否有裁剪、截留、刁难、打坝行为;二查审批效率高不高,看是否有办事推诿扯皮、让办事人“两头跑”等问题;三查执法规范不规范,是否有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四查服务到位不到位,看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衙门作风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吃、拿、卡、要”和权力寻租等问题;五查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好不好,看是否有强装强卸、阻挠施工的隐患。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要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的要求,动真碰硬,标本兼治,集中治标,重在治本。把集中整治与政务公开有效结合起来,与廉政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抓住突出问题,加大力度,集中查处,重点整治。区优化办要会同宣传部组织新闻记者、行风监督员、优化环境监督员,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对损害环境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区纪委、监察局要在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今年来的罚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全区通报;要组织物价等部门,对市区范围内的收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相关公示规范、到位。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在强势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无视法律法规,不听劝阻,严重破坏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发展环境的地霸、村霸、路霸,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许可、审批项目该进中心没有进中心的,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导致“两头跑”的部门和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优化办要组织工商等部门,对中介机构开展大检查,整顿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即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重要问题没有查纠不放过,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评议考核阶段(12月份)。各部门、各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部门建立的规章制度,要报区优化办审核备案。区优化办认真组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综合考评,评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和较差单位。考评结果作为三个文明综合奖评选、部门目标考评、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考核确定为较差单位的,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实行诫勉谈话,全体干部职工不得享受年终目标奖;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人员,一年内不得提拔;单位和责任科室均不能评为年度文明机关(单位、窗口)。确定为较差服务科室的,对其负责人予以调整。集中整治结束时,区委、区政府将对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和建设、优化软环境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整治工作,区优化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明确主抓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收到显著成效。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区委、区政府明确,区纪委、监察局和区优化办是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要重点抓好面上整治活动的督查指导,重点投诉案件的查处,正反典型的剖析,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监督等工作;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考核,加大热点部门和热点岗位的交流力度;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优化环境专栏,开展专题讨论,造浓舆论氛围;区委政法委要组织政法各部门,宣传法律政策,发布整治通告,组织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强装强卸、阻碍项目建设等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区级机关党委要开展好机关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并抓督查促整改;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推进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落实好审批服务承诺制、收费公示制。各相关部门要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局面。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区优化办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暗访为主,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区两办会同优化办,每月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反馈。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要深入剖析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一般问题进行内部通报,重大事件公开曝光,要会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并对相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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