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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12/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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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保障双新盐都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调查研究。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每年要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与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相结合,深入到农户家庭、田间地头、企业车间,多与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掌握实情、了解民意、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

二、严控事务活动。除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明确规定外,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搞任何形式的检查考核、达标评比和奖励表彰活动。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得层层陪同、不作事先安排、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宴请,一般活动不通知记者随访报道。

三、倡导求真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保证项目、数据等方面情况真实准确,禁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轰动效应。

四、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办件比例。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进行动态跟踪督查,定期公布进度。

五、大力精简文件。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倡导朴实文风,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其他文件一般不超过1500字。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六、从严控制会议。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凡需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有关部门和单位须提前一周将会议方案报区两办,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区直部门工作会议须经区分管领导批准后召开,一般不超过1小时。召开各类座谈、调研会议尽量不读发言稿,多讲情况、多提观点。

七、规范出行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区级领导、镇(区、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必须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及时履行请销假手续。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回来,必须向区委、区政府提交相关考察报告。

八、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积极推行公开制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限额规定,严禁部门之间、领导干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加强镇级财务收支监管,严禁乱支滥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驾驶员。

九、严肃工作纪律。禁止上班时间炒股、打牌、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早退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禁止工作日期间乡镇干部走读、村官离村,禁止机关随意抽用基层工作人员。

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廉洁从政。

 各镇(区、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从严落实以上规定和其他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发挥好表率作用。区将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作风巡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适时吸纳新闻媒体、机关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巡查,每季度组织全面巡查12次,年底进行专项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对顶风违纪违规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评先奖优、干部任用挂钩。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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