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作风建设

在重点部门开展“服务是天职、满意在盐都”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0/28 点击数:
分享到:

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区委、区政府决定,2004年在重点部门开展“服务是天职、满意在盐都”主题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为打造全优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投资者和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切实解决区直重点部门在服务经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诚信廉洁”的优质服务,塑创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服务型机关”。

二、活动范围

“服务是天职,满意在盐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区具有审批、执法、管理、收费等职能的重点部门中开展,具体单位是:发计委、经贸委、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外经局(招商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公安局、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卫生局、劳保局、法院、工商局、药监局、供电局、质监局、新区、消防大队等。

三、活动内容

这次活动主要突出两个方面:一是紧紧围绕项目推进、全民创业这两个工作重点,创新服务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承诺兑现;二是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答复和办理各种投诉或举报。重点落实以下制度:

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各部门必须制作办公区分布图,在醒目位置标明;优化工作流程,在服务窗口公示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要求、收费标准等事项,并明示承办部门、责任人和投诉渠道等;建立免费发布行政管理信息的工作制度,通过发放法规政策文本、通报信息等方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日常的法规、政策宣传。

2、实行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由经贸委向各重点企业发送“重点企业联系手册”。手册中要写明区政府领导成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以及各部门的业务范围、办事流程、必备手续和办结时限,同时附上“意见建议表”,供企业向区政府反映意见和建议。

3、实行首问负责制。各部门首问责任人一定要做到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请求,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对职责范围内的,要负责引导和帮助联系,严格按照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提倡重要事项部门主动上门,零距离接触服务对象,为基层、企业、投资者及时提供信息、技术、政策、法规、业务等方面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4、实行一次告知、限期办理制。各部门必须印制并无偿提供办事指南、明白纸等一次性告知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办事请求要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作出限时办理的书面承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告知所缺的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

5、实行全程免费代理服务制。对重大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有关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全程包干服务,实现“一门受理、并联审核、一站答复、统一发证”的“一站式”办公服务。

6、实行项目否定报告制。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办事请求决定不予办理的,要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书面报部门领导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

7、实行收费下限制。各收费部门进一步清理各种收费罚款项目,明确具体标准,减少收费和处罚的弹性。严格实施省市近期颁布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就低的原则实行下限收费、处罚制。对属于自愿性质的费用,必须明确告知,不得借年检、审批之机硬行搭车收取。有收费职能的单位要建立收费月度台帐,每月报区优化办备案。

8、涉企检查报备制。执法部门到规模企业实施检查前要到区优化办登记备案,并将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时间、人员等通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结束后要利用各种形式公开检查结果。严禁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重复检查同一企业。

9、实行首次轻微违规免处制。各部门对于企业违法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轻的首次违法行为,应当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告知其违法后果,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继续进行违法行为,教育、指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10、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必须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严厉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活动步骤

“服务是天职、满意在盐都”主题活动从20045月份开始,至2004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5月初-531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区委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文件和市、区有关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服务“第一要务”重要性的认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活动方案,创造各自的活动特色。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公布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排查整改阶段(61日-831日)。各部门对照省政府“十个不准”的规定和各自的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进行排查,写出自评报告。重点检查政令畅通、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观念、廉政建设等情况,排查实际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对自查自纠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及相关监督考核制度。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3、民主评议阶段(91日-930日)。由区优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进行社会调查和明查暗访。同时分别召开机关干部、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等人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对重点部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中,要处理好“纠”、“评”、“建”的关系,使评议成为被评部门联系群众、加强自身建设的桥梁和纽带。

4、总结提高阶段(101日-1031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议结果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同时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之中。对评议中列前5名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其主要负责人记三等功。评议列末2位且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60%的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调整任用;是双管单位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重新调整主要负责人。

五、几点要求

1、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开展“服务是天职,满意在盐都”主题活动,是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加快盐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服务型机关、服务型部门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创造优良环境,树立良好形象。特别是近年来已开展过行风建设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要以这次主题活动为契机,巩固和深化行风建设的成果,促进本部门、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营造服务经济发展的最佳环境。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这次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抓,区优化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立足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强化督查,注重实效。这次活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聘请特邀监督员进行全程督查,公开督查结果,适时组织质询监督会议。区优化办要对督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予以查纠,保护企业发展经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其他部门、单位可参照本意见中的实施步骤和要求,自行组织整改、评议,区优化办将适时组织督查,通报有关情况。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04512

 

 

 

(此件发至镇科级)

 

主题词:优化发展环境 评议 意见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2004512日印发

共印: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