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三个清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今年以来,盐都区检察院坚持廉政建设、人人有责,该院通过细化制定“三个清单”,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自律责任,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贵在落实。该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制定实施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针对检察长、副检察长、纪检组长和政治处主任的工作职责的差异,对每一位院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内容进行了充分细化,制定了四类主体责任清单,共计形成了32项责任清单内容。该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自觉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经常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经常开展检查,与科室部门干警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达30人次。
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是“探照灯”,贵在严格。该院细化制定了监督责任清单,清单内容分为6大类、15分类,涵盖了监督、执纪、问责等各个方面。今年以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对照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在春节前,向全区有关镇(区、街道)、区直部门以及发案单位寄送50余份《党风廉洁建设邀请监督函》,向全院干警家属发放《家庭廉洁倡议书》。对日常工作纪律、节假日值班、公车管理使用、会风会纪、自侦案件办理等开展监督检查活动50余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主动发现并认真调查1起监察案件线索,对1名科室干警开展诫勉谈话;坚持“一案双查”,对1名分管院领导班子成员和1名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强化全体检察干警的自律责任。自律责任是“清醒剂”,贵在自觉。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每位干警紧紧围绕本职工作、八小时外行为等方面,认真排查存在或潜伏的廉政风险问题,其中该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和员额检察官人均排查出廉政风险点达到10条,普通干警人均排查出廉政风险点达到8条,每位干警均详细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为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该院在年初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了《干警廉洁自律自我约束承诺书》,出台了《盐都区检察院干警八小时外“十不为”行为规范(试行)》。今年以来,该院把握重大节日、重点环节、重要节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常利用工作微信群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微信信息,每月精心编发《都检清风》廉政教育电子期刊,认真部署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等等,该院干警主动防范各种廉政风险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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