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红十字会学习《新红十字会法》、深化作风建设两手抓
责任、干净、务实、惠民
--盐都区红十字会学习《新红十字会法》、深化作风建设两手抓
连日来,盐城市盐都区红十字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2017年2月24日经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当天签署主席令予以颁布、将于5月8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进行集中学习。
学习中,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海高宣读新法内容,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比修订前的法律条目,对应红十字会各项工作,一一解读新法变化,使大家对新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编织制度的笼子,完善对红十字会监管”、“增加法律责任,保护红十字运动”和“增加三献职责,助力红十字事业发展”三大亮点也有了更直观的把握和领会。
在学习和讨论中,陈海高进一步强调,红十字会是党委政府人道领域密切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排头兵,盐都区红十字会是全市领头羊、全省的先进典型,在全国有影响,全区红十字系统尤其是红十字专职工作人员,要在已有成绩基础上继续前进,要坚定不移以新《红十字会法》为工作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强化廉政建设,深度锤炼作风,坚决遏制不思进取、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办事拖沓、装聋作哑的苗头倾向,在传承博爱文化、服务民生改善平凡而重要的岗位上始终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自觉按最高工作标准要求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少向组织提要求,多为群众办实事,遇到困难想办法、谋出路,对待个人利益要少一点、苦一点、紧一点,对待困难群众要亲一点、诚一点、好一点,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团体的职能优势,帮助困难群众增加克服困境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在“强富美高”新盐都建设中做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盐都区红十字会 王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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