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5月15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盐都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11月15日,巡察组向区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盐都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狠抓巡察整改工作,将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迅速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截至目前,共通过区纪委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7次。在集中整改期间,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2023年12月11日,盐都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认真进行自我剖析,会后研究完善了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锚定巡察整改目标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合力推进,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干部管理监督室,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室(组、办)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次研究完善整改方案,最终对照反馈的12个方面33项问题,制定66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参与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反馈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三)跟进督促,确保整改实效。区纪委监委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有整改时限要求的问题,不折不扣在规定时限内做细做实做好;对需要长期抓整改抓落实的问题,制定阶段性、长期性整改措施,并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对深层次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完善制度,确保从根本上防范问题发生。同时把巡察整改与开展“主题教育”、抓好“教育整顿”及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更好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成果来检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贯彻省市两会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化《加强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十项措施》,制定了2024年《政治监督清单》。二是加强对全区绿色低碳发展和更高水平建设“四个示范区”跟进监督,听取区生态环境局全区绿色低碳发展情况介绍,提出应对风险挑战的建议;与区农业农村局座谈全区乡村振兴情况,对高标准农田招标投标等项目,提出廉政风险管控和应对措施建议;听取区应急管理局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情况介绍,研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调查处置整改事项;调阅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主动查找问题线索;跟进留置案件办理,进一步了解融资领域、国有企业和财政(国资)部门存在的问题。三是督促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组织对全区炼铝小作坊联合检查,坚决铲断炼铝小作坊生存土壤,目前全区查处的“小化铝”企业(作坊)已全部整治关闭到位,滚动式督查未发现反弹问题。对大冈镇出现“小化铝”的相关责任人大冈镇纪委已立案处理。公共资源场外交易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拓展智慧分析模块,对开发园区建设项目启动“一标一检”。
(二)关于“‘一把手’监督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向镇(区、街道)和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送达《党(工)委(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2023年6月以来,区委书记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逐一签订责任书;向14个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和28个区直部门党委(组)书记送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并开展廉政谈话;2023年12月,区委书记在区委常委会上对“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谈话。二是协助区委主要领导在主题教育、巡视整改、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和重要敏感节点,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面对面”约谈提醒,与新提拔任用的“一把手”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约谈提醒。坚持重要节日节点节前下发工作提示并跟踪问效,要求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作风建设约谈提醒。
(三)关于“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数量不多、类型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约谈科室负责人,主动排查问题线索,对2023年之前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进行回头看;今后的查办案件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力度。
(四)关于“对重点领域日常监督靠前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12月,明确各派驻组组长任派驻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监督、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室组地”联动,在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及办理留置案件中,注重统筹“室组地”力量,抽调审查调查室、党风室、技术室、干部管理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人员联合组成专班。2023年以来各派驻组立案数、处置人数较往年都有了提升。坚持减存遏增,深化整治金融、国企、政法、经济园区、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的腐败,实现融资领域专项整治全面突破,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经验做法被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和推介。
(五)关于“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失实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截止2024年7月,盐都区纪委落实澄清正名12件,综合运用书面、会议等方式,为14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相关做法被市纪委在“盐城镜鉴”微信公众号宣传推介。二是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审理工作主动靠前,对全区700余条处置线索进行了逐条梳理,对照容错清单,对其中3名符合条件的,及时容错纠错,并整理成案例上报。
(六)关于“部分信访件办理社会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对照市纪委《办信质量评查工作方案》,通过检举举报平台对办信办访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2024年1-6月份受理信访件81件,同比下降45.6%,信访上行率同比下降3.1%,万人举报率同比下降0.9%。强化实名举报办理工作,严格实行信访室受理告知、承办室受理反馈和办理反馈制度,对实名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各项权利,有效提升了实名举报办理质效。二是开展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化解行动,深化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包案化解,成立重点信访问题化解专项小组,推动重点街道信访总量及纪检类信访量得到有效化解。
(七)关于“推动日常监督提质增效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等内容,为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对各板块、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意见传达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督查。二是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对农村资产资源发包进入农村“三资”产权交易平台集中交易的监管力度,确保应进必进,2024年上半年完成交易项目1784宗,交易额9864.76万,村级采购“云监管”模式持续推广,“网上商城”已成交订单4271个,购买商品26179件,采购金额145.5万元。三是秉持治病救人、教育为先,坚持抓早抓小,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各镇(区、街道)纪(工)委传达了上级纪委有关要求并进一步明确,要精准使用谈话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提升日常监督质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2023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7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81人次,占比68.6%。
(八)关于“‘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线索处置,针对区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中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并立案处置。制定印发了《巡察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细化线索移交、督办、反馈工作流程,确定扎口部门和联络员,确保巡察线索程序规范、反馈及时。二是统筹衔接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四项监督”,每月月底案管室向巡察办反馈案件线索处置进展情况,优先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每月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分管监督检查、派驻组、案管、巡察条线的班子成员全程参与,听取监督检查室、派驻组、镇(区、街道)纪(工)委汇报,对有重要价值线索集中分析研讨。在承办案件中,对审查调查室、监督室、派驻组及综合条线有办案经验或培养潜质干部进行合理编组,推动联合办案。三是出台了《盐都区纪委监委“风腐同查”四项机制》,制定“风腐同查”流程和内容标准化模板,推动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有机衔接,规范并推动风腐同查工作。对查办的留置案件进行离点末谈,同步了解所在单位和行业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
(九)关于“‘室组地’监督办案力度不够均衡”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1+2+N”力量统筹机制,深化“室组地”联动,组团开展监督办案,研究确定由委机关直查快办的12种情形,印发各办案部门执行。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高质量考核办法》,通过高质量考核,进一步聚力聚焦“室组地”联动监督办案的重点,合理确定案件总数分解任务,调优案件结构,推动科级、重点领域、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等弱项指标提升。优化调整了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十)关于“传达学习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市纪委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点文件要求纳入月度学习及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二是实行月度学习制度,每月20日固定开展党员活动日,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规定动作;对于重要内容不定期组织各支部开展专题学习并跟进检查,确保学习成效。结合主题教育,组织7个党支部制定专项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必读书籍及中央、上级党委、纪委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部署、文件要求等内容纳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计划。每季度检查一轮7个支部学习记录情况,确保全覆盖、无差错。三是加大对镇(区、街道)和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通过内网流转《关于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对监督板块和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规范监督;抽查联系镇(区、街道)、区直单位(部门)对2023年第四季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不少于三分之一。四是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办理程序,强化归口管理、层层把关、统一回复的工作方式,做到精准“画像”,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等。2024年以来,共回复廉政意见1589人次,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9人次。
(十一)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述职并开展测评,同时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联系镇(区、街道)、区直单位(部门)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协助区委制定了《2024年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区统计局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分管领导到会指导并提出相关要求,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下发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七个一”工作提示等,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三是每月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对超两个月应立未立案件进行通报,并发放提醒函,截止目前未发现超两个月应立未立案件。
(十二)关于“高压惩腐的震慑尚未充分彰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安排,确定监督立项课题,开展融资、国企、高标准农田、医疗、殡葬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农民土地换社保专项整治。另外,运用大数据深度剖析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撰写调查报告3份,移交公安机关以事立案,经验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二是召集14个镇(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召开立项监督会议,共确定28个立项监督项目。三是严格落实案件会商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立案前会商,精准提出“一案双查”问责建议。2023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件42人,党纪政务处分41人,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5期、违规吃喝问题专项通报1期。四是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全区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2023年至2024年7月,共开展6次案件质量评查,查找问题1262处,有效整改落实1186处,并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予以通报,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年中和年终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结合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乡镇、派驻案件进行全面审理,提出完善证据等方面意见,严把立案关、审理关,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升。五是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复核复审工作;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案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依纪依规做好案件申诉工作。六是完善监检协调衔接配合机制,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沟通,强化对“四类案件”的分析,及时向市纪委审理室汇报,切实提升移诉案件质量。
(十三)关于“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查办的两起留置案件,向涉案人员所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并由委班子成员带队当面送达建议。督促涉案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及时召开以案促改动员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督促制定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上报阶段性总结报告。经验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省纪委内网、市纪委内刊专刊刊载。
(十四)关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灵活运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充分运用“清风盐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拍摄《一路清风·看盐都》系列廉政短视频6期,在“盐城新闻”视频号、《清风盐城》电视栏目播出、市纪委“盐城镜鉴”公众号转载、省纪委内网刊登;通过“清风盐都”视频公众号定期推送廉政微视频。二是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部署开展“青廉工程”主题活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廉洁教育。已针对年轻干部开展了“清廉与青春同行”、赴盐城监狱接受廉政实境教育、任前考廉诺廉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制定印发工作通知,将“青廉工程”主题活动纳入2024年“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中同步开展。邀请中央党校教授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区党员干部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收听收看市“510”警示教育视频会和市委书记讲专题党课;召开了全区“510”警示教育大会,请区委书记讲授了专题党课。三是推动廉洁文化宣传向基层覆盖,创作排演廉政主题戏剧曲艺作品,开展廉洁文化进乡村文艺巡演等活动,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大组织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活动。集中组织各板块党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联系村(社区)上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启动“廉洁文化宣传月”,并邀请市级非遗剪纸传承人走进盐渎街道,开展廉洁主题剪纸展演活动;联合区文广旅局编排了《一本笔记》《强项令》等廉洁主题表演作品。
(十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各镇(区、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督查节日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违规购买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对区内大型超市、土特产门市、烟酒商店等37家重点场所专项检查、下发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开展值班值守情况明察暗访等。二是会同区审计局梳理近万条税控发票信息,对存疑发票信息进行整理,并以交办函的形式交由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进一步审核。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委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强化“违支三查”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查询研判措施,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十六)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需持续发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监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小切口”破题,下沉一线展开调查研究,找问题、列清单、促整改,及时把理论武装、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求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条块,围绕分管工作每年至少形成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督促区行政审批局梳理“12345”平台受理的服务群众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工单,对涉及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召开区作风建设会议,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印发《全区作风建设若干规定》,优化组织领导架构,配强作风建设办公室,进一步优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良好环境。
(十七)关于“源头治理基层微腐败问题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首创网上“村采”模式,在全区面上推广使用村级采购平台,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充分释放监督效能。试点运行以来,全区已有199个村(社区)累计在“京东慧采”成交订单5591个,购买商品3.19万件,采购金额达187.91万元。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江苏省纪委内网等数十家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市纪委监委面上推广。二是与政府办、发改委联动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紧盯项目推进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护航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均按序时稳步推进。
(十八)关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区“12345”平台办件情况督查力度,2024年以来,每月对“12345”不满意工单、重复工单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抽查,选取部分工单进行跟踪。二是针对2023年市作风通报会通报问题,对9个部门单位下达了整改交办函,要求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一个月内取得初步整改成效。通过整改,相关工作机制得到了完善、工作流程得到了优化、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头看”,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进行了查漏补缺,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将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总并上报市作风办。常态开展督查通报。制定出台了《盐都区作风建设若干规定》,紧盯关键节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庸、懒、散、推、拖、浮”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深挖细查各类作风和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每个月在区四套班子月度例会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截至2024年7月,先后视频通报5期、书面通报4期,发放营商环境通报4期,督查交办函36份。三是进一步提高明查暗访频次和质效,采用走访、跟办、问卷、谈话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深挖问题背后的作风积弊,对查证属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部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积极展开调查。
(十九)关于“查信办案中对利民惠民措施跟进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违纪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事实查清,相关问题妥善处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召开村委会研究方案,将涉农补贴用于社区公益性支出,纪委及农经部门全程监督,支出严格按照“四议四公开”、招投标等程序严格执行,确保结余款的使用公开透明并用之于民。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对涉及民生类信访问题,信访室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流程,确保问题查清查透,处理到位,同时督促做好该信访件的后续处置工作,以及信访稳控工作。审理室督促办案部门快查快办,既处理人又处理事,保证案结事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利用警示教育会、作风建设大会、案例通报等方式,定期在全区面上进行通报,形成震慑。
(二十)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中对照相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领导参会指导,会后认真撰写召开情况报市委巡察办备案,达到了“红脸出汗”的预期效果。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参与民主评议党员。
(二十一)关于“拟文出文存在议而不决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出台《关于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暂行办法》。同时,进一步规范《区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公文出台、流转等一系列流程进行严格管理。
(二十二)关于“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制度,根据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和党纪教育安排,组织7个党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到新四军纪念馆开展廉政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红色电影,举办廉政书画展。机关党委组织委机关7个支部和案点临时党支部召开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按季度督查抽查支部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此结果作为年中和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二十三)关于“机关党委延期换届时间过长”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规范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按时组织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机关7个党支部人员进行调整;对三个党支部书记进行改选,确保支委班子配备坚强有力,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进一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2024年,我委2名纪检监察干部荣获工会、妇联表彰,单位荣获“2023年度工会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十四)关于“述职评议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本委工作实际,撰写完成了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根据区委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4年区纪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有序落实到位。
(二十五)关于“队伍年龄结构亟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队伍结构分析,及时补充人员力量,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根据上级纪委《关于优化完善全省县乡纪检监察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系列工作要求,对我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配备、派驻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制定配套计划。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朱陈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向上向善的新风正气。针对存在懈怠思想的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育整顿期间,委班子成员和委中层干部、各镇(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委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式谈心谈话累计120余人次。对于任职时间较长、工作实绩突出的晋升职级4人,同时优先安排评先选优、外出培训。修订完善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协助区委组织部完成对2024年镇(区、街道)、区级机关单位党建考核指标设置,从严开展半年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出优秀等次党员。
(二十六)关于“办案业务培训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纪委培训计划制定本委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重点围绕办案业务开展专题辅导。定期进行业务比拼测试,印制《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点汇编》,全覆盖发放给机关、镇(区、街道)、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学习。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测试。二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2023年以来选派16名业务骨干外出培训;以“纪检监察大讲堂”为载体,邀请中央党校教授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授课;在南京大学开设1期纪检干部与巡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制定了“人人上讲台、轮流讲业务”2024年度课程规划,举办“人人上讲台、轮流讲业务”活动1期;组织参加中央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天专题直播培训,市纪委“我的业务我来讲”大讲堂2期。三是常态化组织“以案带训”,分批次安排年轻同志参加监督执纪、留置办案、巡视巡察等工作,安排100余人次参加巡视巡察、上级纪委监委及本委留置案件办理;对9名新招录人员、4名转任人员实施“薪火”计划,新增结对干部26人。
(二十七)关于“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和纪律教育,扎实开展学习,实施“领学解读+研讨交流+集体学习+全员自学”机制,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计划,每月发布1期。围绕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新四军铁军精神,组织开展廉政党课、主题党日和红色观影等活动,举办以“扬清风、倡红廉、担使命”为主题的廉政书画摄影展。组织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和国有企业部分管理人员赴法院观摩庭审,组织73名纪检监察干部赴盐城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有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汇编了中纪委《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等4个方面文件分发到每名干部手中,七个支部组织学习,同时在班子会、民主生活会、月度例会上重申;召开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市纪委有关廉洁过节和从严干部管理要求进行传达,并提相关要求。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系统起底梳理,应予立案处置的及时立案处置,并在支部会上进行通报。三是修订完善《区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学习教育、保密管理、公文管理等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日常工作受监督、有约束。
(二十八)关于“整合纪检监察‘编外’监督力量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加强和促进不驻委纪委委员履责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促进规范履职。定期组织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纪委委员与纪检干部同学习、同培训,定期参加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活动,督促履职尽责。二是印发《关于推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的通知》,明确基本条件、主要职责、监督方式等,重点从全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相关监督职能部门人员中推荐确定50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进一步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执行情况纳入基层纪委考核内容,避免责任“空转”的问题。
(二十九)关于“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维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务用车油卡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一账”管理制度。印制出车登记簿、加油登记簿、维修登记簿,全流程可查可溯,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公务用车“三定”管理规定情况。
(三十)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关规定,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事项。严格履行财务报批手续,规范日常审批报销流程,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范围规范公务支出,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十一)关于“巩固整改成果措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协助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区委巡视巡察整改领导责任九项措施》,压紧压实牵头部门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做深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全力推进镇村工程建设、殡葬、占用耕地、高标准农田等专项行动。围绕巡视巡察反馈基层常见问题,督促各监督检查室、镇(区、街道)纪(工)委强化监督,紧盯不放。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围绕中省纪委部署的“三资”管理、镇村工程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纠“三资”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等方面问题,创新搭建公共资源场外交易监管平台,进一步堵塞招投标领域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对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盐都区纪委监委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松,确保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决做到从政治上认识巡察工作。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纪检监察日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以党的纪律部队的要求自我加压,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严格标准要求,持续压实责任。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继续凝聚整改工作的合力,做到主动改、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将巡察整改与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加强研究、严格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调动责任人、责任室从严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三)推动制度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问题,推动修订出台了11项制度,今后将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同时,结合今年开展的党纪教育,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高标准开展好新一轮的巡察工作,站稳纪检监察工作的人民立场,继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8426205;邮政信箱: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行政中心1127办公室;电子邮箱:ydjwgbs@126.com。
盐都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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