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1.学富镇略沿村原党总支书记王传俊等6人工作失职导致国家低保资金流失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略沿村两任党总支书记王传俊、李仁惠违规决定将低保死亡户杨某的低保金给村民李某使用,共计22870元。时任学富镇社事办主任赵生、副主任赵玉华、会计崔学良、残疾人专职委员郭兆兵等4人未按规定核实低保户信息,工作失职。2020年7月15日,李仁惠、王传俊二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赵生、崔学良、郭兆兵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玉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2.楼王镇丁马港村党总支书记李广仁等4人编造虚假信息帮助他人申请残疾人补贴问题。2017年9月,丁马港村党总支书记李广仁、村主任刘斌、原会计顾开军等3人违规编造虚假信息,帮助退休村干部陶某、顾某二人申请残疾人补贴;镇民政办副主任金昌凯未按要求核实并私盖公章批准同意,致使陶某、顾某二人分别违规领取残疾人补贴24870元、10500元。2020年4月8日,金昌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广仁、刘斌、顾开军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秦南镇合兴村4名村干部未按规定上报五保户死亡信息致他人违规领取五保金问题。2007年5月,合兴村五保户孙某死亡,村书记胡甸兵、主任孙章生、代会计王金余、组长孙美安等4人商议不上报五保户孙某的死亡信息,五保金由其弟弟继续领取,至2019年共违规领取五保金55143元。2020年6月18日,胡甸兵、孙章生、王金余、孙美安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郭猛镇农经中心副主任李勇刚、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邵井安、刘垛居委会会计刘学红违规用集体资金报支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时任明朗村会计刘学红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将邵井安个人的联耕联种种子费用9890元在村账中违规报支,时任郭猛镇农经站审核记账员李勇刚把关不严,将该费用予以记账。2019年10月19日,邵井安将该费用退还至村账。2020年6月2日,李勇刚、邵井安、刘学红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冈镇联合村3名村干部截留私分农业保险工作经费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村会计刘国富未将农业保险工作经费4653元入村集体账核算,直接分发给村委班子成员及组长。2020年6月17日,时任村书记张红云、村主任仇振中、刘国富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大纵湖镇大范村3名村干部虚报冒领农业补贴问题。2016年7月,村书记聂庭海、主任王美珍、副书记聂德龙等3人经商议决定以村民顾某某名义向上虚报土地174.4亩,共领取补贴资金20928元作为村集体收入。2016年8月12日,该笔资金退交区财政账户。2020年8月4日,聂庭海、王美珍、聂德龙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大纵湖旅游度假区迎湖村民调主任兼组长戴永飞违规领取农田补贴款问题。2013年,戴永飞在填报农田补贴清册时,将已死亡五保户戴某某作为农田补贴申报对象并分两次从其银行账户将农田补贴款850元取走,2020年3月21日,退到财政账户。2020年4月30日,并其他违纪行为,戴永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台湾农民创业园三湾村原党总支副书记葛前良违规将村集体资金不入账问题。2011年至2016年,葛前良违规将属于村集体的6.6亩土地租金37620元自己保存,直到2016年12月才将该笔租金交村集体账户。2020年9月4日,葛前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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