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冈镇强化监管督查保秸杆“双禁”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ydlz
发布时间: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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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夏季秸杆“双禁”工作开展以来,龙冈镇纪委积极发挥监管执纪问责职能作用,组成以监察室、农业中心和水务站为主的三个巡查督查组,并在骨干道路沿线安排秸秆“双禁”专职巡查执法人员,开展24小时全天候、拉网式巡查督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特别是加大“第一把火”的查处力度,让执法利剑从一开始就发挥震慑作用,以四项处罚规定加大问责力度。(1)“被市区以上认定为“第一把火”的板块,扣罚村(居)、联系点人员和镇班子成员的全部保证金,村(居)书记予以免职、其他主要干部予以降职处份,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一票否决;(2)对被卫星遥感发现着火点或省市区督查发现着火点的板块,村(居)书记、主任予以降职处份,扣罚村(居)、联系点人员和镇班子成员的全部保证金,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奖项一票否决;(3)对被区镇巡查组发现或“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到的着火点,每个扣罚村(居)、联系点人员和镇班子成员各300元,直至扣完所缴保证金为止。连续三次发现着火点、烟点或灰点的村(居),扣罚村(居)、联系点人员和班子成员全部保证金。并按照每个着火点0.5分倒扣计入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奖项的总分。(4)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责任人按《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上限标准2000元处罚到位,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秸秆下河视同着火点,予以同等处罚。
(龙冈镇纪委 丁建婷 王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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