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运局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今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局以步湖路三期工程建设为载体,以强化交通重点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制定出台《盐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制度》,切实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做好隐患规避防范,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系统人员廉洁履职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权力更加规范运行,机关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一、紧扣“三项需要”,科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紧扣“可操作、能控制、有实效”的目标定位,紧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范的实际需要,将部门权力细化成3个阶段、50个大项、131个小项,汇编成15个彩色流程图和13张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表格。一是紧扣反腐倡廉科学化需要。按照前期阶段、实施阶段、交竣工验收3个阶段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将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指挥部(项目办)、行政监督部门明确为对应的责任主体,并按照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要求,深入排查和制定交通工程各个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环环相扣,更具直观性和可操作性的行政权力运行和风险防范体系。二是紧扣惩防体系建设需要。通过本人自查和他人帮查风险点,提高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增强了教育的影响力;通过公开工作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以及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形成了以岗位权力运行要素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和全程监控为手段,以责任追究为保证的制度防控体系,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公共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从预防和惩治两个方面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三是紧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需要。牢牢确立项目建设单位是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和招投标、资金管理等部门是监督的责任主体两个要求,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的责任主体,强化进工程建设单位增强廉洁自律的责任心和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合力。
二、坚持“四个着力”,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
按照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排查要求,着力破解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过程中的困难,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实行地毯式、纵深式排查。一是着力解决不愿查的问题。利用工作例会、现场办公会,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工程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组织召开动员会、警示教育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宣传廉政风险排查的意义,使项目参建人员认识到“风险是潜藏在自己身边的隐患”,“敢于‘亮权’就是敢于接受监督”,“预防和监督是对自己的保护”,为廉政风险排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着力解决查不准的问题。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发现交通运输行业违纪违法案件80%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而工程建设领域易发腐败的环节主要集中在招投标、变更设计、调整概算、工程分包、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管理、计量支付、征地拆迁等,为此,局纪委在组织排查时,将上述环节作为重点,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无一遗漏。三是着力解决查不全的问题。廉政风险既包括直接廉政风险,又包括间接廉政风险。间接廉政风险治理难度、危害程度有时甚至高于直接廉政风险。通过深挖排查,全系统累计查找间接廉政风险共83个,占整个廉政风险的63%。四是着力解决查不深的问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专家审等办法,形成了上级为下级查、下级为上级查、同级之间相互查的排查机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深入排查,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环节的各种风险点充分显露。
三、强化“五项机制”,深度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围绕管好人、守住门这两个关键,抓住关键人员和重点环节,创新监督的方式,构建体系健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减少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漏洞,切实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一是强化廉洁自律机制。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在步湖路三期工程建设初期,按要求成立工程建设党支部,将支部建立在项目上,把教育落实在工地上,并要求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支部学习,学理论、学技术、学时事。在加强理论学习、技术学习的同时,局纪委、工程项目党支部坚持将持续开展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作为支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创新教育的方式,努力使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二是强化制度约束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建立完善工程建设的各项制度,积极实行“四合同制度”,所有的交通重点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合同、监理合同的基础上,无一例外地签订了廉政合同,并加强对廉政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纳入施工单位的诚信体系,及时公布,为项目的廉洁实施提供了保障;根据《防控手册》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逐项逐条进行研究,在规范执行上下功夫,先后制定了资金拨付、计量、设计变更等18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和交通工程管理人员廉政“八不准”,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钱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了交通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行为,有效避免了说情打招呼等可能引发廉政风险行为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局工程管理人员婉言谢绝各类说情讲理行为30多次,保证了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按照“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效能高效化”的交通服务品牌建设要求,对服务工程建设的人员,积极推行主动服务、延伸服务、预约式服务,在服务质量上求精,在服务效率上求快,力求为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快捷畅通的“绿色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机制。要求每一位参建人员对照《防控手册》,认真排查自己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自纠,并制定廉政防控措施280多条公布上墙;同时,将《联系监督卡》分发至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每位同志,了解情况,便于相互监督,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及时提醒。在对重点环节上。坚持重点抓住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变更设计审批、计量考核和质量检查、验收等监督环节。对于工程变更做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纪检、审计等六方到场,一致确认,签字认可。在步湖路三期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局纪委参与现场会办设计变更5次,物资采购4次,资金拨付会办会议8次,在三沙公路BT招标环节,清理不合格施工单位3个,有效监督了重点环节的运行。四是强化市场信用机制。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招标代理、工程咨询等从业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信用等级评定、合同费用支付情况挂钩,凡是有行贿行为或重大违约记录的,一律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在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网络进行公示。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建设单位所承担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资金拨付、招投标、质量检查、安全管理、计量审核、设计变更立项和费用审核、索赔等各环节的责任予以明确,并加强督查考核。制定项目建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凡是对分管范围内的人和事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导致失教、失管、失察、失纠的,严格追究责任,绝不以罚代纪、以感情代替政策、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使有职者忠于职守,有权者秉公用权,失职者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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