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开展“廉政教育学分制”创新岗位廉政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增强廉政教育的常态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工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盐都工商局今年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推出“廉政教育学分制”管理。通过实施学分制管理,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廉政学习的内在动力,促进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全区工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廉政教育学分制”就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以取得规定学分为标准,对全体干部个人的年度廉政教育情况和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管理的一项制度。在学分登记和考评方面,实行百分制学分动态登记制度。廉政教育学分由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组成。“必修学分”就是完成规定动作共性教育,计得50分;“选修学分”就是完成个人自选动作个性教育,不得少于50分。规定每个中层干部每年学分低于100个学分以下,就要补学,同时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一般干部学分低于100分的,由所属科室、分局负责人对其实施提醒或诫勉谈话;科室、分局负责人廉政教育学分低于100分的,所在科室或分局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必修学分”是指完成区局级以上单位主办或认可的单位承办的各类包含廉政教育内容的培训课程和相关学习教育活动而获得的学分。例如参加区级以上廉政警示教育、廉政讲座、廉政知识辅导培训、廉政知识考试竞赛等活动。“选修学分”是指完成各基层分局、科室自行组织或规定的自学内容,干部个人根据自身及岗位工作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学习的课程而获得的学分。其包括自学、讨论、讲座、推荐廉文、廉政作品、发表廉政论文、撰写廉政体会文章等。
“廉政教育学分制”实行痕迹考核的方法。针对干部个人的学习表现、参与过程和学习效果等情况,对年度开展的廉政教育学习签名本、备课内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廉文刊用等资料作为考核依据,具体为:以科室、分局为单位,完成学习培训、授课、活动任务后,适时到区局廉政教育办公室申报登记取得必修学分;个人自行学习情况,适时将情况材料报所在单位登记,所在单位审核后出具相关证明,申报区局廉政教育办公室登记取得选修学分。区局纪检监察室适时对全员廉政教育学习培训等取得学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年末时,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岗位廉政教育学分登记申报表》等,适时汇总形成《盐都局干部廉政教育学分登记册》。个人年度廉政教育获得学分情况的考核结果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考核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还将廉政教育学分考核结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廉政教育学分制”管理,突出个性化教育学习要求,使教育的对象更加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注重了互动性,使教育的方法从灌输式走向互动启发式交溶的方式,更有贴近性,易被接受和选择,更加贴近干部个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也是规范性的体现,把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干部个人的必修课,纳入干部个人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加体现廉政教育的刚性要求,教育效果显得更为突出。
盐都工商局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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