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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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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龙冈镇港北村原党总支书记周文亮违规收受烟酒问题。2019年3月到2020年春节期间,周文亮先后4次收受该村六组组长朱某某软中华香烟6条、硬中华香烟2条、洋河天之蓝酒1箱(经鉴定价值合计人民币6420元)。2020年5月19日,周文亮将6420元退缴至区纪委财政局帐户。2022年6月,周文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沈丽娟、法官助理朱蕾违规旅游问题。2021年4月24日至5月1日,沈丽娟、朱蕾二人在出差办案过程中,改变公务行程,于4月25日、29日和30日,到山西平遥古城、哈尔滨市东北虎林园等地旅游。2022年5月,沈丽娟、朱蕾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楼王镇敬老院副院长王成桂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9年9月1日,王成桂与该院保健医生黄某签订了关于护理患有精神疾病张某某的协议书,协议规定黄某要在工作时间以外负责张某某的日常监护和住院治疗陪护工作,护理费1500/月。经调查,张某某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病情基本稳定且生活能够自理,无需他人护理,且黄某也未对张某某进行实际护理。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黄某违规领取护理费共计33000元。2022年5月,王成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区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仍然不知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必须严肃处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严格按照区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组织一次约谈提醒、策划一次集中宣传、开展一次专题学习、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实施一轮监督检查,以过细举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和“节日病”的发生;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对节日期间易发频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宴请、滥发补贴奖金等歪风陋习要高度警惕,对天价月饼、一桌餐、螃蟹卡等“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要严格执纪问责,始终坚持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委

盐城市盐都区监委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