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清正家风盐都行”活动的意见
都办发〔2016〕15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清正家风盐都行”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以良好家风促进形成良好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不断深化拓展“清风盐都”品牌内涵层次,为“五大盐都”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清正家风盐都行”系列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区纪委部署要求,以“清正家风盐都行”系列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舆论引导、纪律教育和文化熏陶,延续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家国”文化,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涵养新时代的良好家训家规家风,引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传承清正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家风建设助力作风涵养,以家庭和睦引领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1.发表一封家风建设公开信。向全区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弘扬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为主题的一封公开信。活动时间:2月初。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文明办、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内有关媒体
2.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各镇(区、街道)和设党(工)委的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配偶参观市尚德昭廉教育馆,并撰写观后感(家风建设心得体会文章)。活动时间:3月8日。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妇联
3.拍摄一部廉政微电影。拍摄制作一部以家风为主题的廉政微电影,组织集中观看并积极推介。活动时间:3-5月。
主办单位:区交运局;协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4.举办一次廉政书画展。举办一次以家风建设为主题的廉政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展。活动时间:4-5月。
主办单位:区文广新局;协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5组织一场廉政文艺演出。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及其配偶集中观看一场以家风建设为主题的廉政文艺演出。活动时间:4-6月。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文广新局、文明办、妇联
6.发送一批家风微信信息。“清风盐都”微信公众号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发布一批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干部和名人大家谈家风建设以及内容为古今良好家训、家规、家风等系列信息。活动时间:2-12月。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清风盐都”微信公众号平台
7.编写一批(本)廉政读本。组织全区初、高中学生给是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的父(母)亲写一封信,收集古今有关家风方面的正反典型事例,连同领导干部配偶撰写参观市尚德昭廉教育馆观后感(清正家风建设心得体会),择优汇编成册,并选择部分在区内媒体发表。活动时间:3-11月。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内有关媒体
8.创建一批廉政示范点。对照标准要求,组织创建一批“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并命名表彰。活动时间:3-12月。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妇联、区文明办
9.开设一个廉政专栏。在《双新盐都报》等区内媒体开辟清正家风建设专栏,分批刊载有关家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动态、心得体会、经验成效。活动时间:3-12月。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区新闻信息中心及区内有关媒体
10.召开一场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作一场家风建设专题辅导报告。活动时间:适时。
主办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推进。各级党政组织必须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特别是家风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狠抓落实推进,务求工作实效。同时,要注重特色创新,富有成效的将适时纳入区“清正家风盐都行”总体活动方案。
2. 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和落实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相关责任,形成家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坚持正面教育与督查指导并重、端正家风与倡导廉洁并举、面与点结合,打好家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加强理论宣传和文化感染,有效引导舆情,培树正面典型。。
3. 加强督查考核。要把家风建设情况纳入落实“两个责任”范围,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与评先奖优挂钩;改进监督方式,注重对领导干部家庭邻里、住宅小区和“8小时以外”及对其配偶子女工作单位、所在学校等有关情况的走访了解;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此件发至镇科级)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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