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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市、区委《具体意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5/08/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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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纪发〔2005〕17号

各镇纪委、监察室,区直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区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市委、区委即将下发的《具体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区纪委全会提出的今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要求,现就加强我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作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意义,围绕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将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成立专门的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组织专门工作机构,专题研究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要层层落实制度建设责任制,把制度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从而形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组织完备、责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要认真调查研究,迅速确定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今年,区委、区政府将陆续出台“《实施纲要》具体意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暂行办法”、“党务公开试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六项制度。区纪委也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出台一系列的制度。根据市委、区委《具体意见》的要求,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制度建设的规划,特别是区级机关与市里对应的12个重点部门(名单附后),要参照市直12个部门的制度建设规划,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尽快制定制度建设规划目录,迅速报区纪委法规研究室备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制度建设工作。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在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到实处。要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制度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法规观念和政策水平;要组织对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情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掌握人、财、审批、司法等权力的岗位;要及时纠正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行为。三季度,区里将组织对各镇和区直部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年底,将把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年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各镇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机构组成、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12个区级机关重点部门制度建设规划,请在8月15日前报区纪委法规研究室。联系电话:8426206、8436516,传真:8426004。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盐都区监察局
        2005年8月4日

今年12个制度建设重点部门名单: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人事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企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