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为主、五结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五为主、五结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及要求 |
时间 节点 |
责任单位 |
督办 单位 |
备注 |
1 |
组织学习《意见》,成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并上报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方案、计划;中下旬上报“510”活动计划。 |
4月 |
各镇(区、街道) 区各部门单位 |
区纪委 (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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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区新闻信息中心和盐都电视台等要保证反腐倡廉工作刊载或播放数量,重点时段适时按要求开辟反腐倡廉专栏;盐都廉政网每周及时更新,各单位门户网站每半月至少更新一次反腐倡廉内容;OA系统“清风莲语”专栏每旬一期、盐都廉政手机报每月一期。 |
每月 |
区新闻信息中心 区电视台 区电子政务中心 各镇(区、街道) 区各相关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 |
区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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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反腐倡廉学习制度,对照区纪委、区委宣传部月度反腐倡廉学习计划部署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基层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和党支部(总支)“三会一课”中每次廉政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党员统一活动日学习活动中每次安排廉政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15分钟。 |
每月 |
各镇(区、街道) 区各部门单位 |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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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重点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即: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一场警示教育专题片、上一堂廉政党课或安排一批廉政谈心谈话、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组织一场廉政文艺演出或廉政文艺作品展示展览,月底上报活动总结;按层级申报“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教育基地及廉政景区、景点、景观,并相应开展创建活动。 |
5月 |
各镇(区、街道) 区各部门单位 |
区纪委 (监察局) |
区、镇(部门单位)联动 |
序号 |
工作任务及要求 |
时间 节点 |
责任单位 |
督办 单位 |
备注 |
5 |
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清风盐都”廉政文艺汇演和“镇村行”等活动(每两年一次)。 |
5-10月 |
区纪委(监察局) 各镇(区、街道) 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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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部门单位)联动 |
6 |
组织上报冬训期间反腐倡廉培训辅导计划,保证反腐倡廉面上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有关负责人集中宣讲不少于1次,支部党员自学不少于3课时,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有条件的要邀请专家学者和上级领导授课辅导(计划邀请上级纪委领导由区纪委统筹安排),冬训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总结。 |
冬训期间 |
各镇(区、街道) |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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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来临前、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前、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前或组织换届等重要时期,适时针对性开展“四前”教育。 |
适时 |
各镇(区、街道) 区各部门单位 |
区纪委 (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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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拟新任职(录用)干部组织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并按要求组织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活动。 |
适时 |
各镇(区、街道) 区各部门单位 |
区纪委 (监察局) 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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