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转发《反腐倡廉大宣教成员单位科室协调会议制度》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0/27
点击数: 次
都办发〔2004〕 号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
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工作制度》的有关精神,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制度》,现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根据《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工作制度》的有关精神,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制度》,现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办公室
2004年8月 日
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
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的职能作用,保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任何落到实处,根据《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工作制度》(都办发〔2004〕12号),特制定《盐城市盐都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召开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汇报交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落实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协调动作,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更加有效地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
二、活动形式
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区纪委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主持,区纪委干教室具体组织,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能科室通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筹备召开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具体研究联席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科室相关职责
1、区纪委干教室:牵头制定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搞好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2、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年度调(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反腐倡廉教育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协调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3、区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配合区纪委指导、协调全区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和面向基层群众的反腐败形势宣传教育;配合做好专项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区委宣传部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4、区机关党委办公室:指导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进行反腐败形势教育;抓好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有关内容的学习。
5、区委党校教育科: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在举办各类党员干部主体班次和非主体班次时,安排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尤其是党纪政纪教育授课专题;组织协调区委党校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6、区人民法院办公室:配合组织开展利用开庭审判现场进行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提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素材,接待、协调各级新闻单位到本系统采访事宜;组织协调区人民法院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7、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配合选择相关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及时提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素材,接待、协调各级新闻单位到本系统采访事宜;组织协调区人民检察院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8、区公安局政治处:配合组织党员干部到监所接受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提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素材,接待、协调各级新闻单位到本系统采访事宜;组织协调区公安局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9、区文广局社会文化科: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反腐倡廉社会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区文广局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10、区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和检查广播电视重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并协调有关反腐倡廉广播剧、电视剧题材规划;组织协调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四、具体要求
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充分认识召开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的作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沟通联系等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发挥自身优势和工作特点,创造性地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为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召开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汇报交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落实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协调动作,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更加有效地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
二、活动形式
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区纪委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主持,区纪委干教室具体组织,各成员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能科室通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筹备召开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具体研究联席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科室相关职责
1、区纪委干教室:牵头制定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搞好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2、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年度调(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反腐倡廉教育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协调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3、区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配合区纪委指导、协调全区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和面向基层群众的反腐败形势宣传教育;配合做好专项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区委宣传部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4、区机关党委办公室:指导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进行反腐败形势教育;抓好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有关内容的学习。
5、区委党校教育科: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在举办各类党员干部主体班次和非主体班次时,安排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尤其是党纪政纪教育授课专题;组织协调区委党校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6、区人民法院办公室:配合组织开展利用开庭审判现场进行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提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素材,接待、协调各级新闻单位到本系统采访事宜;组织协调区人民法院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7、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配合选择相关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及时提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素材,接待、协调各级新闻单位到本系统采访事宜;组织协调区人民检察院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8、区公安局政治处:配合组织党员干部到监所接受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提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素材,接待、协调各级新闻单位到本系统采访事宜;组织协调区公安局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9、区文广局社会文化科: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反腐倡廉社会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区文广局有关科室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10、区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和检查广播电视重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并协调有关反腐倡廉广播剧、电视剧题材规划;组织协调履行“大宣教”格局相关职能。
四、具体要求
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充分认识召开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成员单位职能科室协调会议的作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沟通联系等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发挥自身优势和工作特点,创造性地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为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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