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泵房凭空消失了的猫腻
来源:盐都区纪委监委
作者:姜舒
发布时间:2022/02/28
点击数: 次
“村里有哪些集体资产?”“泵房、蓄水池……这些不知道算不算村里的?”2021年9月23日,盐都区委第二巡察组延伸巡察张庄街道王庄村,在和该村30多名党员干部与村民代表进行座谈时,一名老党员颇有深意的回答,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随即,工作人员仔细翻阅台账资料,进行实地走访,并与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一谈话,果真发现了“猫腻”。
2020年9月,张庄街道因项目用地需要,征用王庄村三组部分地块,涉及时任三组组长王某林承包的十多亩葡萄园。经过协商,最终拆迁时分别给予葡萄田补偿款53.5万元、附属房屋补偿款7.98万元。
蹊跷的是,附属房屋周边的泵房、蓄水池等设施属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明明是村集体资产,协议却未只字未提,最后拆迁的补偿款也给了王某林。
掌握情况后,工作人员找到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清询问有关情况。
“这些都是村集体资产,为什么拆迁补偿给了王某林?”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问。
“当时没想到那么周全……”张某清吞吞吐吐地说。
“这件事情,表面看,是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造成的。实质上,是你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表现。”巡察组组长一针见血地道出本质。张某清脸上显出愧色,连声表示将认真整改。
9月28日,王某林主动将7.98万元拆迁补偿款退缴至张庄街道财政。9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将该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置。2022年1月28日,王某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清、时任村主任徐某刚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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