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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本站 作者:ydlz 发布时间:2010/01/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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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月21日至22日在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7人,列席会议477人。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认为,梁保华同志的讲话既充分体现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又切合江苏实际,对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弘强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会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紧紧围绕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要任务,把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

  全会要求,2010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开拓创新,狠抓任务落实,不断取得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贯彻的《意见》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第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第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管理。

  第四,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执纪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办案工作全程监督。实行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第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监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三责联审”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的有效措施。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

  第六,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构建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省委确定2010年为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围绕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权力监控机制、纠风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机制和从严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

  全会强调,反腐倡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往开来,创新发展,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