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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精明”村官的糊涂账

来源:省纪委清风扬帆网站 发布时间:2020/04/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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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纪委在陈捷村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通报了该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姜某挪用村集体资金的违纪问题,并重申了廉洁纪律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时针拨回到2015年,大纵湖镇陈捷村“两委”班子重新与承包人签订了种植养殖发包合同。然而,时任村会计姜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将承包款存进了自己的个人账户。他寻思,活期存款利息很低,不如购买理财产品划算。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姜某瞒着村“两委”班子和镇农经中心,先后两次挪用存放在其个人账户里的村集体资金,并以个人名义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从中获利。

2017年9月,他在与下一任村会计办理业务交接时,既没有说明此事,也没有将相关收益上交。2018年5月,区委巡察组巡察该村,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找到姜某了解情况。姜某感觉事情不妙,赶紧将收益上交村集体账户,声称是因为记性不好而造成的工作延误,直到该区纪委监委对此进行调查核实时,才承认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最终,姜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我好糊涂啊,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犯了这么个大错,教训太深刻了……”受到处分后,姜某懊悔不已。

红线不容僭越,心存侥幸必然会走向歧路。姜某看似精明,却被贪欲冲昏了头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谋利,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杜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