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出台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暂行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6/05/29
点击数: 次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该局党委从关心、爱护、教育民警和增强民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出发,结合全局民警队伍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纪律规定,参照中办发(1997)3号《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实行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的暂行规定》,于2006年5月10日起施行。该规定共十二条,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方面,对加强对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的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区公安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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