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
12月27日,区纪委、区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文如下: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深入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教育先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特点,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栏目阵地,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公开信访举报途径,引导人民群众关注和监督,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将强化看齐意识具化到实际行动上,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督查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节点、资金流向等环节,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工作、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隐身变异反弹。要重点加大对扶贫款物和节日慰问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加快办理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政治生态。 要对一些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请于2017年2月6日前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区行政中心0528室,联系电话:88116005,邮箱:jsydlzb@163.com)。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88426005(工作日);举报网站:盐都廉政网(www.jsydl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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