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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秉承基本经验 助力管党治党

来源:本站 作者:ydlz 发布时间:2016/10/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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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盐城市盐都区十三届纪委换届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盐都紧密联系区情实际,全面系统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凝练5年来监督执纪“一二三四”和四个“始终”的基本经验、工作体会,助力开启盐都管党治党新征程。

始终把服从服务好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

要完成新常态下党章赋予纪检组织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必须始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贴近服务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目标。服从服务好社会发展稳定,需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管党治党的关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并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先进性,保障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改革开放事业的正确方向;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执纪监督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纪律保障,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实践归属,同时注意把纪检监察工作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正确处理好推进发展和改革创新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决破除束缚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障碍,彻底解决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和调动全党、全社会组织、参与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正确处理好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关系,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统筹兼顾好上级部署和自主实施、传统特色和实践创新、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好严肃执纪和保护干部的关系,坚持“祛邪”与“扶正”并举、惩处与保护并重,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努力营造有利于创业者大胆实践的良好氛围;正确处理好“专抓”与“共管”的关系,强化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作用。

始终把全面落实好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抓手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完善责任体系是前提。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谁人担责、承担何责问题不解决,反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委担负主体责任是核心。只有党委把党的自身建设抓好,把该承担的主体责任落实好,才能保证纪委监督责任更加有力地落实。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起领导者和推动者的责任,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纪委担负监督责任是关键。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构,担负着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坚持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严格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从而形成推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合力。

始终把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拓展纪检监察工作影响的有效途径

“四种形态”高度契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又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领会中央正风反腐的坚定决心和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坚决态度,根据实际需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处理好“合唱”与“独唱”的关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监督执纪问责决不是纪委的单打独斗,党组织尤其必须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在管党治党日常工作中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同时抓好“弹钢琴”、导好“协奏曲”;党的组织、宣传部门以及政法机关等也要在营造舆论氛围、采取组织措施、严肃惩治腐败等方面相应积极对应协同配合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抓实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主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在党员干部破纪前提醒、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日常批评教育和监督管理成为常用管用的手段,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做到既拔“烂树”,又治“病树”、正“歪树”,以达到保护好整个“森林”健康生态的效果。要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做到既抓“大”不放“小”,又抓“小”不放“大”,对于大案要案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要及时纠正,决不能将小问题养成大问题,做到“大病”“小病”一起治。

始终把巩固深化好“三转”工作成果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坚强保障

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更是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保证。落实好监督责任必须转职能、聚焦主业。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前沿;进一步清理压缩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方式、强化监督。要进一步明晰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力度。要全面履行党纪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查办案件中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案件。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将落实“两为主”要求更加日常化、具体化,进一步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合力。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作风、加强自身监督。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敢于亮明身份、向我看齐,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始终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