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近年来,盐都区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督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挂牌督办案件的优质高效办理。
一是强化责任。明确由区纪委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副书记对督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调,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联动配合,通过严格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形成“责任严明、督查严格、压力层层传递、责任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直查快办。对省、市纪委督办问题线索坚持直查不转办,明确牵头领导、承办室、主办人和办结期限,实行周督查、月会办,确保快查快结。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确保查办质量,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严格问责。印发《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盐都区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的办法(试行)》等通知,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四风”的、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不但追究直接责任人,还同步追究发案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为了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区纪委从正在调查的案件中查找责任追究的线索,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排查责任追究线索。截止目前,共查处4批挂牌督办问题线索7件。其中,省纪委3件、市纪委4件,共启动对2起案件进行“一案双查”,查处相关责任人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四是健全机制。在纪律审查期间坚持做到“四个一”:纪律审查组每天碰一次头,梳理和汇总当日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专题研究重点问题,为纪律审查工作把脉疑难问题;区纪委主要领导每半月听取一次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汇报;每月向上级纪委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上下通联。(王领、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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