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冈镇清收党员干部宕欠公款工作措施实效果好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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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龙冈镇纪委将清收党员干部宕欠公款工作列为执法监察项目,加大清收力度,累计清收党员干部陈欠公款180多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党员干部宕欠公款的不正之风,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该镇成立了以党群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经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担保谁负责”的清理原则,落实清收工作责任制,确定清收工作目标,并制定了清收处理意见。
二、强化措施,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摸底关。镇会计结算中心对历年来各单位个人欠款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党员干部的欠款数,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二是把好人情关。清收过程中,坚持原则,不讲情面,不管涉及到谁,都按照有关规定清收到位,不留后遗症。三是把好处理关。对一些借款数额不大的党员干部,限期一次性还清,或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对借款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一时难以还清的党员干部,责成制定还款计划,限期还清;对还款态度不积极,甚至借故拖延还款的,采取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敦促其主动还款。四是把好民评关。该镇将党员干部宕欠公款情况在镇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并利用党员冬训、民主评议党员之机加大清收力度,对有偿还能力而借故不还或恶意欠款的,在民主评议中定格为不合格党员。
三、强化管理,巩固成果。为巩固清收成果,使清理党员干部宕欠公款工作进入长效管理,该镇针对清收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规范党员干部借用公款行为的意见。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党员干部借用公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履行借款程序,按照审批权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由镇分管领导扎口把关,报镇长批准,同时必须确定还款计划。镇纪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清理措施的落实。
(龙冈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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