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廉政要闻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4/11/04 点击数:
分享到: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委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坚持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为主,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大讲堂”活动,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以及提升道德素养等,全年开讲不少于4次。

2、坚持“党员统一活动日”和机关学习制度,各室结合每周例会组织集中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或其他社会科学知识,做好学习记录和笔记,组织心得体会交流。

3、坚持联系实际开展自学,机关干部每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月至少阅读1本理论指导性或现实针对性强的书籍,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2篇以上。

4、适时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外出学习培训、观摩考察等活动上级纪委、区内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由委局根据培训名额统筹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

二、工作制度

5、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

6、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的意见,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严格执行常规工作周结月清、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等制度,不得散漫拖拉,不推诿扯皮,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凡有大型会议、活动等需要抽调人员的,一律由干部管理监督室提请委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统一协调。各室因工作需要协调其他室人员的,应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与其他室及其分管领导做好沟通。

9、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正之风。

10、办公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工作,不得从事炒股、网购、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

三、考勤制度

11、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1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主要领导批准;室主任请假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常委(副局长)请假由书记批准。因病请假,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凡请假一天以上需到干部管理监督室领取统一表格办理书面手续,经批准后报干部管理监督室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向相关领导和干部管理监督室销假。

13、各室考勤由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干部管理监督室抽查,分管领导监督。

四、公文、印信、档案管理制度

14、收文管理。凡主送委局的文电、各室收到的上级或同级部门来文、出席会议带回和从其他渠道收到的属于单位保管的文件,统一交由办公室编号登记,及时办理或传阅。

15、发文管理。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倡运用办公OA系统、电话、现场督查等方式布置落实工作。各室拟以委局名义下发的文件,由各室负责起草,经室主任审核、办公室把关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呈主要领导签发。凡以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和材料,须经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后,呈分管书记签发,不得自行署名印发。文件印发前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文稿校对、装订、分发由拟文科室负责。

16、文件办理。所有收文由办公室先提出拟办意见,按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精神,通知相关科室承办,需要报结果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情况。急件可同时直接分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阅处,第一时间进行办理。

17、委局印章和行政介绍信等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凡使用印章需填报申请单,并经委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18、档案管理。(1)所有文件档案要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转送区档案局,并按规定及时上网公开。同时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工作。(2)各室形成的属归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分类整理,立卷成册,统一收管。(3)非委局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需要复制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4)定期鉴定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对无保存价值的,要及时清理登记,经核定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五、办公用品、物资和财务管理制度

19、办公用品和设备物资实行统一采购,由办公室归口负责。各室需要添置大宗办公设备、大宗印刷或者设备需要维修的,由科室提出申请,交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由委局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后实施,需政府采购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0、日常易耗用品由办公室定期按室发放,特殊办公用品由各室提出申请,办公室负责采购,均要做好发放领用登记。

21、委局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编制须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办公室要按照全年经费预算按月向区财政局申请经费使用计划,各项经费报支严格执行规范程序,经经手人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分管领导签批后,由报账员每月集中到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报支手续,数额较大的须经区纪委常委会或委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报支。学习考察、公务出差等要事先报委局主要领导同意,相关费用由相关人员先行垫付,出差回来后及时按实报支,报支经费严格执行有关限额和标准。

22、办公室要做好委局固定资产的登记建档以及管理、调剂、交接、合理使用工作。各室要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办公设备,因人为过错造成损坏、遗失的,除按价赔偿外,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3、办公室每年对机关的财产物资清查一次,发生重大财产物资变化的,须及时报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处理。

六、车辆管理制度

24、车辆使用本着安全第一、厉行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未经机关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出车,非专职人员不得公车私驾,用车结束后及时告知办公室。

25、驾驶员要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车,所有车辆一律不得停靠在沐浴、休闲、娱乐等场所。重要节假日期间,车辆统一停放在区政府车库。车辆出大市区,一律要向办公室报备;出盐城市范围,一律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26、车辆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定额加油制度,维修要逐次登记维修事项、查勘人员、预计金额、签批领导等相关内容,所有报支费用要逐项登记,凡不在登记范围内的维修项目,一律不予报账。

27、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交通管理规定驾驶车辆,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车、酒后驾车。车辆进入政府办公区域或到乡镇、部门、外地停车区域,一律不得抢位、占道,文明礼让,礼貌待人,始终保持良好形象。

七、保密制度

28、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9、区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委局领导班子会议初步研究事项,要严格保密,严禁跑风漏气。

30、查信办案过程中,一律不得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知道的案件情况,不得传播案情,或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得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案件进展情况。

31、严格其他工作保密要求,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网络、报纸等媒体上擅自公布或传播工作机密,不得随意发表意见或相关言论。借阅档案不得让他人查看、复印和抄录,也不得扩散、传播有关内容。

32、加强文印和内网保密管理,内网传真和涉密资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收发、复印。文印废纸要及时销毁,内网计算机存盘涉密内容要及时删除,防止泄密。网、外网电脑不得互用,做到专机专用。

八、安全、卫生制度

33、各室要定期组织安全自查,每天下班前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要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并作认真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34、因过失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5、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6、工作和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37、各室要保持室内清洁整洁,办公桌上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乱扔瓜果皮、废纸、杂物等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