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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等四部门将检查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及经营性土地出让情况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0/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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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审计署将于近期联合派出六个检查组,对福建、重庆、广西、陕西、河北、湖北等6个省(区、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这次检查有三个工作重点。一是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各地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清理和偿付情况;征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以及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办理情况等。二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要检查各地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6月底前全面建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情况;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等。三是要在检查中注意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注意发现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严重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案件线索,以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线索。 
    10月19日至20日,四部门召开检查动员会,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对检查工作作了安排。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参加检查的同志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统一检查尺度;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在检查工作中,要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扎实细致,全面、真实地把握被检查地区的工作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梳理,属于违规违章问题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在年底前整改到位,属于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要进行核实处理。监察部将直接派员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