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项举措强化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监管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ydlz
发布时间:2012/06/06
点击数: 次
一是严明纪律。凡外出考察学习须填写《盐都区外出考察学习审批表》,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且向区廉政办履行事先申报备案程序后,方可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察学习活动但无正式通知的,不得外出考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不得用公款参加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学会、协会培训中心等组织的各种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是严格审批。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备案制度,根据考察学习的目的、内容、人员、时间、路线、经费、纪律及安全等,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区廉政办备案,经区廉政办初审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考察学习规定,遵守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外出费用,落实外出安全责任;事后将外出实际发生费用与预算费用核对,经区廉政办审核确认,没有严重超出预算费用的予以审批,否则不予批准。
三是严肃追究。对未履行申报程序,擅自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的,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对未履行申报程序擅自参加外出考察学习的,相关费用单位一律不得报支;对弄虚作假申报,以考察学习之名外出旅游或处理私人事务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由区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截止目前,区廉政办先后共否决了3批11人的外出考察学习计划,节省财政资金2.86万元。(吴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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