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局坚持“五个结合”推行执法责任制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廉政
发布时间:2004/10/27
点击数: 次
一是坚持制衡与效率相结合。在设定执法岗位时,对权力较大,易产生腐败、偏差的执法权,遵从制衡优先原则,将权力进行科学分解,交由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共同执行。对权力不大,一般不会产生腐败、偏差的执法权,遵从效率优先原则,努力减少中间环节,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坚持权力与岗职相结合。该局规定,如执法人员出现过错,不仅要追究本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上一级的连带责任,使得执法责任制与税收征管岗职体系有机地融为一体。三是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该局自行研究开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应用软件,进一步提升执法责任制的科技含量;编写了一部30多万字的执法责任操作规程,制作了600多种用于日常运行的执法责任制业务用书,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使执法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手段的保障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四是坚持治权与服务相结合。在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按照岗职体系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同时要将严格规范执法与提高服务质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考核与激励相结合。该局制定出台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形成了以执法质量评议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执法岗位之间、上下级之间有效监督的内部评议考核制度,并将执法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评先选优、职级管理和职务晋升挂钩,充分调动广大税收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区地税局纪检组)
(区地税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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