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约束保障普查质量
来源:本站
作者:ydlz
发布时间:2016/11/01
点击数: 次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污染源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普查对象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开展污染源普查,是摸清污染状况、实现源头治理的重要方式。自觉、如实接受污染源普查,是所有被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然而,从以往普查的情况来看,个别对象受利益驱使,参与普查的积极性不高,甚至随意编造虚假数据应对检查,导致普查人员难以掌握真实情况,给国家的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造成阻碍。
针对普查对象可能出现的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等问题,国务院印发《通知》,对普查对象应承担哪些义务予以明确,并指出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进行责任追究,旨在用制度的刚性约束来提高普查对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将污染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对普查对象予以约束和规范的同时,还需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积极行动起来,形成环境保护群策群力、共同监督的局面,才能发现更多真实问题,让企图隐瞒者无处遁形。
(龙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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