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边收边玩”的是掩耳盗铃的把戏
来源:摘录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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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当前腐败案例,发现有的贪官酷爱玩弄“边收边退”的做法,即:收了又退,退了再收……如此循环往复,不厌其烦。
譬如,2000年12月至2009年5月期间,湖南省祁东县县长向献国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5次收受46人贿赂,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与此同时,他又绞尽脑汁地“退钱”,为了把属下唐某所送的贿款退回去,却不损其“面子”,便花了5万元购了两棵“罗汉松”回赠唐某。(见06月02日《江南日报》)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这种“边收边退”的做法,引起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争先仿效,津津乐道。在一些贪官潜意识里,“边收边退”,起码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可以遮人耳目。贪官不仅贪钱,而且贪名,贪名的目的是为了捞取更多的钱。只要是对捞钱有利的名誉,不管是多少,统统收入囊中,决不谦让。最近正在审判的重庆巨贪文强的情妇陈光明,就是一个既贪钱又贪名的“双贪”人物。她从警30年来多次获得“国”字号的荣誉,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大女杰等等不计其数,因为有了这些耀眼的光环,她搞起腐败来更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二是可以见风使舵。贪官祸国殃民,不得人心,这就决定了他们风平浪静时胆大包天,风吹草动时胆颤心惊。有的贪官为了给自己留有“余地”,总是在适当的时间、场合,吐出一些脏款、脏物,以便东窗事发,“说得清楚”。某地设廉政帐号,每年总有数百万元的“不义之财”入帐,都为匿名所交,一旦有贪官落马,就会有人 “前来”认帐,说那是他主动上交的“礼尚往来”。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这种“留有余地”的人越来越多。
三是可以欲盖弥彰。贪官“边收边退”的手段多种多样,有的是收的多退的少,有的是没人知道的收、有人知道的退,有的是退钱不退卡。浙江有一贪官在任某市土地局长的五年期间,通过各种途经退出不义之财40多次,是该市“拒腐蚀、永不沾”的典型人物,据他交代说,他总共只收过三次红包,而这些红包加起来竟然多达300多万元。仅此三次,足够他把牢底坐穿。
凡此种种,都说明贪官“边收边退”玩得是掩耳盗铃的鬼把戏。贪官总以为自己世上绝顶聪明,却恰恰是最大的傻瓜,他们把收受贿赂的钱、财交出一部分,或者用这些“不义之财”,来做一些善事,就可以瞒天过海,遮人耳目,进而逃避法律的制裁,说穿了这是“侥幸心理”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一种表现。在贪官的心目中,“退”是假象,“收”是目的,“边收边退”,是为了放长线掉大鱼,收取更多的贿赂。所以,贪官总是喜欢在人们面前摆出一付廉政的面孔,把自己装扮成拒腐防变的模范,而骨子里却以为只要是收得巧妙,收的隐蔽,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高三尺有神灵。天下的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陈毅元帅的诗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令人回味无穷,足以让那些至今还在搞“边收边退”的贪官引以为戒,千万别再做“掩耳盗铃”的傻事。
譬如,2000年12月至2009年5月期间,湖南省祁东县县长向献国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5次收受46人贿赂,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与此同时,他又绞尽脑汁地“退钱”,为了把属下唐某所送的贿款退回去,却不损其“面子”,便花了5万元购了两棵“罗汉松”回赠唐某。(见06月02日《江南日报》)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这种“边收边退”的做法,引起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争先仿效,津津乐道。在一些贪官潜意识里,“边收边退”,起码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可以遮人耳目。贪官不仅贪钱,而且贪名,贪名的目的是为了捞取更多的钱。只要是对捞钱有利的名誉,不管是多少,统统收入囊中,决不谦让。最近正在审判的重庆巨贪文强的情妇陈光明,就是一个既贪钱又贪名的“双贪”人物。她从警30年来多次获得“国”字号的荣誉,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大女杰等等不计其数,因为有了这些耀眼的光环,她搞起腐败来更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二是可以见风使舵。贪官祸国殃民,不得人心,这就决定了他们风平浪静时胆大包天,风吹草动时胆颤心惊。有的贪官为了给自己留有“余地”,总是在适当的时间、场合,吐出一些脏款、脏物,以便东窗事发,“说得清楚”。某地设廉政帐号,每年总有数百万元的“不义之财”入帐,都为匿名所交,一旦有贪官落马,就会有人 “前来”认帐,说那是他主动上交的“礼尚往来”。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这种“留有余地”的人越来越多。
三是可以欲盖弥彰。贪官“边收边退”的手段多种多样,有的是收的多退的少,有的是没人知道的收、有人知道的退,有的是退钱不退卡。浙江有一贪官在任某市土地局长的五年期间,通过各种途经退出不义之财40多次,是该市“拒腐蚀、永不沾”的典型人物,据他交代说,他总共只收过三次红包,而这些红包加起来竟然多达300多万元。仅此三次,足够他把牢底坐穿。
凡此种种,都说明贪官“边收边退”玩得是掩耳盗铃的鬼把戏。贪官总以为自己世上绝顶聪明,却恰恰是最大的傻瓜,他们把收受贿赂的钱、财交出一部分,或者用这些“不义之财”,来做一些善事,就可以瞒天过海,遮人耳目,进而逃避法律的制裁,说穿了这是“侥幸心理”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一种表现。在贪官的心目中,“退”是假象,“收”是目的,“边收边退”,是为了放长线掉大鱼,收取更多的贿赂。所以,贪官总是喜欢在人们面前摆出一付廉政的面孔,把自己装扮成拒腐防变的模范,而骨子里却以为只要是收得巧妙,收的隐蔽,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高三尺有神灵。天下的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陈毅元帅的诗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令人回味无穷,足以让那些至今还在搞“边收边退”的贪官引以为戒,千万别再做“掩耳盗铃”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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